租车撞了的赔偿具体如下:
1、汽车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造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本中心所允许的驾驶员;
4、全车丢失,承租人须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费的50%费用。
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 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撞坏后先确定事故主要负责人,主动联系租赁公司,然后双方确定合理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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