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司法确认程序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关于审限的一般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司法确认案件时,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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