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刑事拘留还能考公务员。在刑事拘留期内机关进行侦查后认为犯罪证据确凿,而进行批捕。这样就会留下案底。肯定是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况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嫌疑人,机关可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或者释放。行政拘留也会留下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不会留下案底,但记录会留在机关,当事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不能顺利通过政审,而无法报考公务员。但无罪释放,就不会有案底产生,对报考公务员就没有影响。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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