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如有房产,那么首先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么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房产按照遗嘱继承来继承房产。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房产的权利,除非其他方放弃继承权利。办理房产分割或继承时,全体继承人均须到场,无论是继承还是放弃继承都应书面签字确认,并且有无关联的第三方在场见证。
一、配偶去世遗产如何去分割
1、配偶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通常情况下是总财产的一半。
2、剩下的财产和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死者的遗产。
3、遗产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二、女儿可以继承房产吗
女儿可以继承房产,但是有遗嘱明确表示遗产不归女儿的除外。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不归女儿,则女儿不能继承房产。但是没有遗嘱的,女儿是有权利继承房产的,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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