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指企业将生产的成品从本国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收取外汇的成品事项。进口是指向非本地区居民购买生产或消费所需的原材料、产品、服务。
进口是向国外的客户买东西。
进口流程如下:
1、标签备案;
2、单据审理;
3、报关报检;
4、查验放行;
5、清关送货;
6、法定商检;
操作过程是与国外的客户订立合同,你到银行开信用证,客户发货后运输到港后,你办理报关,检验,通关后提货。完成交易。
进口所需材料如下:
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等。
出口是把国内的产品卖给国外的客户。
出口流程如下:
1、报价;
2、订货;
3、付款;
4、备货;
5、包装;
6、通关手续;
7、装船;
8、运输保险;
9、提单;
10、结汇;
操作过程是与国外的客户订立合同,客户到银行开信用证,你收到信用证后备货,发货,到银行交单,收汇。完成交易。
出口所需材料如下: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2、箱单;
3、发票;
4、报关委托书;
5、出口结汇核销单;
6、出口货物合同副本;
7、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六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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