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利,能留住关键人才,减少更换岗位带来的损失。但企业解除合同需补偿,员工流动性降低。对劳动者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提供稳定工作环境,无风险。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首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在于,可以帮助企业留下人才,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弊端在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无固定期限,如何保障工益?
劳动合同中无固定期限的情况下,保障工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雇主应确保工人的工资待遇合理公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工人达成明确的工资协议。其次,雇主应提供适当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年假等,以保障工人的基本权益。此外,雇主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最后,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以便工人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理的救济途径。通过以上措施,劳动合同中无固定期限的工益得以保护和维护。
结语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和劳动者都有利有弊。对企业而言,它有助于留住关键人员,维护经济利益;然而,解除合同时需支付补偿,降低员工流动性。对劳动者而言,它提供了稳定的工作环境,保护其权益。保障工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包括公正的工资待遇、适当的福利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劳动合同中无固定期限的工益得以保护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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