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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完下一步是什么?

来源:智榕旅游

取保候审的下一步是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处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存在违法行为被没收取保金的程序需经严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犯罪嫌疑人,如不服决定可申请复议。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如后期发现违法事实成立,仍需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完下一步是什么?

取保候审完下一步流程为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存在违法行为被没收取保金的程序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并不能对抗法律责任,在办理取保候审后,司法机关仍然要认定违法事实,如果后期发现违法事实成立的,那么是需要立即批捕,并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其后续流程包括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另外,对于存在违法行为被没收保证金的程序,需经过严格审核、决定并通知相关方。如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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