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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法律问题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原被告及其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起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及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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