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填空式法律文书,详细说明了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的规定,包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住址变动、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此外,根据案件情况,机关还可要求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特定场所、人员和活动的。机关在确定范围时需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
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填空式法律文书,按照提示填空就可以了。其中应该包括下列内容:《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八十六条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拓展延伸
被取保候审益保障与义务告知
被取保候审益保障与义务告知是确保司法公正与平衡的重要环节。作为被取保候审人,您有权享受合法权益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辩护权和隐私权。同时,您也有义务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配合调查、不逃避法律责任等。义务告知书将详细列明您的权益和义务,以确保您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义务告知书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辩护律师或法律顾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结语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确保司法公正与平衡的重要环节。您作为被取保候审人,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也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义务告知书的内容,确保您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辩护律师或法律顾问。我们将全力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八十六条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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