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开证明的流程具体如下:
1、在离婚证丢失之后,当事人可以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后,可以补发离婚证或者出具离婚证明。
一、女方单方起诉离婚地点:
1、去男方住所地的人民起诉;
2、如果男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4、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离婚证丢了,是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或者补办离婚证。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经过规定的程序后,向离婚的夫妻发放的,在离婚证丢失之后,当事人可以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后,可以补发离婚证或者出具离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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