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篇1
甲方(出卖人):________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___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__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_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__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师合同篇2
李晨华(男,出生日期:19__年10月16日,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王晓辰(女,出生日期:19__年7月19日,
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于20__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签字。 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双方在订立该协议书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如下:
李晨华、王晓辰于20__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订立了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该协议书上李晨华、王晓辰的签名均属实。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唐建东 见证律师:王琪 二O__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律师合同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发生________纠纷,甲方欲委托乙方为代理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1.为诉讼进行调查、取证、撰写诉讼文件,参加法庭审理、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强制执行。为仲裁进行调查取证参加仲裁活动,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
2.参与庭外调解、和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诉讼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 2.上述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其它费用。
第六条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是指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律师工作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无故终止合同、再委托任何第三方、私自与诉讼当事人或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的,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律师费,每逾期一日按律师费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九条关于退费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签字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合同篇4
见证委托人:张某某,男,汉族,19__年x月出生,住__市x号。
见证事项:协议签署见证。 见证过程:
20__年10月8日,__律师事务所接受见证委托人的委托,根据与其签订的《委托协议》,指派__X、__X律师为见证律师。具体见证过程如下:
一、要求张某某、卢某出示身份证,核对二人身份真实性。张某某身份证号:3701______________;卢某身份证号:3701______________。二人身份证均在有效期限内。
二、询问张某某、卢某是否清楚为张某做担保的《学费津贴协议》(MOETuitionGrantAgreement)内容及明白所承担的义务及可能会出现的责任。
二人对该学费担保协议的内容和自己承担的义务及可能会出现的责任清楚明白。
三、询问张某某、卢某是否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人均称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二人自愿签署该协议。
四、在上午10时20分,张某某、卢某分别在该协议相应位置签署姓名。见证律师__X在相应位置签署姓名,表示对张某某、卢某二人签署该协议真实性的见证。整个过程在上午10时35分结束。
见证结论:见证律师经见证认为:张某某、卢某签署《学费津贴协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见证声明:
一、委托人张某某、卢某应对其提构相应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本所律师见证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 三、本律师见证书仅作为见证委托人签署《学费津贴协议》的合法性予以见证,不享有《学费津贴协议》的任何权利,不承担该协议任何义务。
四、本所对该《学费津贴协议》复印件予以留档保存。 附: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上海智岳信文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谢兵 20__年09月02日
律师合同篇5
(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
(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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