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妇女之家考核标准
新的历史时期,妇女之家在社区的地位和作用日显突出。社区两委换届后,社区工作者的人员素质普遍提高。社区妇女工作者人数增加1—2名,平均年龄减小,受教育程度一般在大专以上。党委政府把社区的日常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区妇联重点把社区妇女之家工作列入考核范畴,研究规范社区妇女之家工作细则。
一、建立健全“三簿一册”
三簿:妇女工作活动记录薄,妇女先进典型(妇联干部扶贫)登记薄,妇联组织维权记录薄;
一册:妇女之家工作花名册,包括:社区妇女工作者组织机构网络,维权站工作人员联系网络,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反家庭暴力等组织人员机构;妇女志愿者人员花名册,社区特困妇女家庭情况花名册,接受市区培训妇女及再就业妇女花名册。
二、 主体工作量化
1、 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妇联干部走进特困妇女工作,全年不少于30人次。
2、妥善处理妇女来信来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进行处理,结案率95%以上,无越级上访。
3、 充分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开展维护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活动和“双合格”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6次。
4、创新“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树立、宣传、推荐各类妇女典型2—3名。
5、开展新一轮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问题家庭签订责任状100%,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做到对家庭暴力、邻里纠纷等投诉,社区干预率100%。
6、通过网站,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和新人新事,月信息不少于4篇。
7、按时完成市、区妇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站前区妇联
201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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