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中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承 诺 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凉教党组〔2013〕15号文件和宁廉办[2014]1号文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现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中国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县教育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总责。
2、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当好第一责任人。
3、领导并参加县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从“权、钱、人”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治理,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群众和病患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和病患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6、自觉带头抵制吃喝,不参加用支付的高消费和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
7、严格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不用新购和安装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话费;不用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
8、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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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
10、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听取工作汇报。
11、负责组织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述职述廉。
以上承诺,请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群众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单位:宁南中学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职务:
承诺时间: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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