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省关于学习贯彻《职责规定》部署要求和**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平办字[2017]67号)精神,结合**部门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贯彻落实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城乡**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法治建设、法治**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三条 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 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贯彻落实甘肃和**、市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要求,紧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
乐业的目标任务,奋力推进法治**建设,为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五条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城乡**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六条 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城乡**主管部门法治建设主要职责时要做到: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决策,充分发挥本部门法规科室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加强干部任用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城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坚持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推动全市**系统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2
第七条 建立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和合格指数量化考评内容。
第 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导致本部门发生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违法事件,由上级和依照《中国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局党组。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