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模仿别人的商标,进行商业赢利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标识,是三种侵犯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中的一种,其本质是利用他人注册商标声誉,以自己生产的商品假冒商标注册人的商品,使一般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具有不同程度的欺骗性。对达到假冒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未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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