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如下:
1、事故发生后,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3、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4、进行定损索赔。交通事故一般指的是车辆在公路、或街道或者其它道路上行驶时引起或者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一般所行驶的车辆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机动车一般有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等,都是属于使用发动机或者电动马达驱动的车辆。非机动车则指的是畜力车和自行车等。
交通事故全责情况: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一方;
3、机动车与没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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