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遗产是否归配偶所有要看遗产是否具有特定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如果遗嘱或合同中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法律分析
对于继承遗产配偶是否有份的问题,需根据遗产是否具有特殊性进行决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合同中没有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有份。如果遗产指定只归夫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