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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怎么才能离婚?

来源:智榕旅游

遭遇家庭暴力的离婚方式是:

1.首先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以及自己受伤的诊断材料,准备起诉状;

2.将起诉状提交给相应的,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做好开庭准备;

4.开庭之前,进行法庭调解,调解失败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一、怎么样才能到申请离婚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立案庭;

3、等待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进行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听取被告方答辩,接受法庭调查(涉及婚姻状况评估、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法庭辩论、参与法庭调解(必经程序)、做最后陈述;

6、等待裁判;

7、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二、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程序有什么

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程序:当事人提交起诉状后,人民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判决前调解;作出判决。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起诉。

三、车祸赔偿官司流程有哪些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递交起诉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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