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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处理方式

来源:智榕旅游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超过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对于合并、兼并、改制等情况,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的合同,按当时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3、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合同虽然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维护劳动者的利益,用人单位只要是跟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关系都是要赔钱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劳动者,那么还需要进行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赔偿给劳动者。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对于合并、兼并、合资等情况改变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赔偿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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