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申请三十天之后,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根据查明的事实是否一致来决定发不发离婚证。
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流程是:起诉、受理、缴费、调解、审理、裁判等。且裁判的依据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具体认定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和军人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1)军人所在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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