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通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如果被保险人患有视力丧失等疾病,有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承保决策。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具备怎样的健康状况才能购买保险产品。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患有视力丧失,理论上是可以选择购买综合意外险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保险人不得拒绝符合本法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申请。”
2.《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3.《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患有视力丧失,可以选择购买综合意外险,但需要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保险公司也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对保险申请进行评估,对于高风险的保险申请可能会要求额外的保费或者拒绝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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