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事由包括: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两年无法召开且经营困难;股东无法达到法定多数两年以上且经营困难;董事或实际控制人压制、欺诈行为且无法纠正;董事长冲突无法解决导致严重经营困难;其他经营困难且继续存续会重大损失股东利益。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拓展延伸
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与程序
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与程序取决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公司法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公司目标已达成或无法实现、公司内部争议严重、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等。具体的程序通常包括:股东提出解散申请、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编制解散决议书、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散登记等。在实施解散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程序要求,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解散公司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可以根据特定情况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这些情况包括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召开、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多数、董事或实际控制人侵害股东利益、董事长冲突导致严重困难等。解散程序通常包括提出申请、召开会议、编制决议书、向政府部门申请登记等。在解散过程中,应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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