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后,或者单位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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