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起诉离婚和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一致,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无一致意见,可通过起诉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婚姻解除,无需额外办理离婚证。未办理手续或未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持续存在。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起诉离婚和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离婚涉及的相关事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颁发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双方对离婚及离婚涉及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起诉离婚。会根据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上判决离婚的情形,会判决双方离婚。人民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证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不需要另外办理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也没有通过起诉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一直延续。
拓展延伸
离婚证件遗失,如何重新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您的离婚证件遗失了,重新办理离婚手续是可能的。首先,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构,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件。他们将指导您填写申请表格,并要求您提供一些附加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然后,您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并等待办理期限。一旦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新的离婚证件将会重新发放给您。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相关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离婚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两种途径:通过起诉离婚和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一致时可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起诉离婚,将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决。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为离婚证。若离婚证件遗失,可联系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构重新办理,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咨询相关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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