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破产时,股东通常只需承担其出资额为限的责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情形,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如果股东的出资不实或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股东拒绝承担公司债务,他们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公司通常会以股东出资额为限来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义务,并且没有出现抽逃出资行为,那么他们通常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作为限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的出资不实,或者存在抽逃出资行为,那么他们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企业破产,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通常来说,企业破产,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情形的,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足额缴纳出资额是否要承担债务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额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公司担债务的。但如果公司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或该债务系足额缴纳出资额股东的个人债务,则该股东仍然要承担一定债务。
拓展延伸
注销公司时需要补缴未实缴注册资本吗?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后设立的,公司股东的出资就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多少体现了一家公司的实力,而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结束经营等情况时要进行注销,那么公司注销前需补缴未实缴注册资本吗?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第一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特定情形时,即使股东在章程上没有义务缴纳出资,但法律规定时,仍需以未缴出资仍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
结语
总结:在企业破产时,股东通常只需承担出资额的连带责任,但如果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股东足额缴纳出资额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需要承担一定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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