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应均分,可采用实物分割、价金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法。离婚案件中,应注意约定的有效性、分居后财产归属、个人财产举证责任、过错分配、协议约束力、隐藏转移财产的影响以及未析出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功,可请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夫妻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协商成功,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分
结语
夫妻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可以采用实物分割、价金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在离婚案件中,需要注意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约定、分居后的财产处理、举证责任等因素。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后生效,并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如果一方有隐藏或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可酌情处理。对于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如无法协商成功,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分割,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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