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怎么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原则: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造成危险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当的民事责任;
2、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紧急避险损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避险人或者受益人通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因;
4、当紧急避险对第三方造成伤害时,或者对别人财产造成影响时,紧急避险采取不当措施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根据紧急避险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程度计算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失一般由什么负责
1、险情是人为的;此时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险情是自然原因产生的;此时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3、损失是由于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或采取的避险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此时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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