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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52条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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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的内容为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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