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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还贷是否必要?

来源:智榕旅游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各自承担。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抚养子女、生产经营等需要而负的债务。离婚时,首先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若不足清偿,可诉诸。《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银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离婚后还要共同偿还,不是则不用。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各自承担。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抚养子女、经营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申请解决。根据《民法典》第10条和10条规定,离婚时的债务清偿应遵循以上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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