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但是,如果女方婚前买的房子,在结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姓名的,视为是对配偶的赠与,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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