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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提出破产清算,要求什么资料

来源:智榕旅游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清算需要的资料:

1、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2、企业的破产预案;

3、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破产企业连续3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5、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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