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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能免除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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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是不可以随意免除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债务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债权人有处分的权利;并且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表示拒绝的。

一、撤销权的行使是否仅限于无偿行为呢

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仅限于无偿行为,对于债务人或者受益人存在恶意的有偿行为,债权人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二、民间借贷利息起诉时效,各种诉讼时效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免除债务之后反悔需要偿还吗

债务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债权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不能撤销或反悔:1、债权人在作出免除债务通知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债权人应是对债务人做出了免除债务的意思通知,而不能向任何第三人做出。免除债务的通知可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但是债务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3、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4、债权人免除债务的通知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等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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