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比如网购,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一、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的具体权利有:
(1)保障安全权。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或称获取信息权、知情权、了解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中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6)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
接受教育权。也称获取知识权、求教获知权,是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获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中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此外,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
二、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三、消费者怎么维权
消费者的维权方式:
1、协商和解。通过直接对话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2、投诉调解。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行政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
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5、提起诉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处理客户投诉的步骤:
1、从倾听开始、平息客户怨气。
2、认同客户感受、道救及感谢客户。
3、提问,提问可以了解问题所在。
4、承担责任、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5、解决问题、让客户参与意见。
6、适当给客户一些补偿,跟踪服务。
二、消费者有基本权利有:
1、知悉真实情况权。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购买,使用或收到的服务的真相;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商品、服务模式及其提供者的选择应有充分的选择;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及其提供者应不受强迫。在现实生活中,影响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俗、商品捆绑和强迫买卖等;
3、人身和财产担保权。也就是说,如果人和财产受到威胁,消费者就会喜欢购买商品。由于泄漏,燃烧,爆炸和故障引起的实践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故,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花,汽车等,都是侵犯消费者安全权利的典型例子;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依法求偿权。请求权,是指个人或者集体在权利和资源受到侵害或者损失时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受到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消费者行使请求权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向责任人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是向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司法机关请求损害赔偿;
6、获得知识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消费和消费者保护的知识”。要求国家制定消费者教育宣传的基本政策、指导方针和方法,使广大居民能够通过长期实施,成为更加聪明的消费者,能够掌握消费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即有权要求国家建立消费者组织,也可以自发建立消费者组织;
8、监督批评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监督商品和服务的工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制定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并监督其执行;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尊重他们的个人尊严和国家习俗。
综上所述,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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