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权证书是证明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书,具有证明和保护不动产权利的作用;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物权证书的,应当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3.《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出具不动产权证书。
因此,对于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该证书是证明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书,具有证明和保护不动产权利的作用,是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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