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多能拖1年半,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如果没有婚姻破裂的证据(包括出轨、参与黄赌毒、分居满2年等),一审会判不离。如果没有新的离婚事由必须相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判决生效后满6个月再次起诉,重新一审,如果原告自始至终态度坚决,一般会判离。时间理论上最少3+6+3=1年,最长6+6+6=1年半,实际处理过程中,1-2年常见,如果双方协商沟通良好,一两个月就可以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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