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截止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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