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次规划调整需要在县域范围内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予以落实,率先从发展理念、机制、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域与生态协调、村庄与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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