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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移怎样认定

来源:智榕旅游

财产的转移认定: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一、欠钱不还还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欠钱不还还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理: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法律规定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有四种,即(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主观上看,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客观上看,债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其赔偿能力的减弱。对这几种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

三、法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会怎样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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