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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费用法律问题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

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标准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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