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的民工摔伤的,应根据修建者和民工在受伤过程中的过错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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