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期是两年,人民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前撤销信息;符合特定情形的,也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但是,是否延长该期限由人民决定。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