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协商不成可以去卫生局投诉,同时可以保留住院记录,发票等作为证据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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