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林地权属证明
我村村民:XXX, 身份证号:XXX, 因为XXX,需要采伐坐落在XXX的林木,采伐树种为XXX,林木平均树龄XX年。 四至界限东至:XX,西至:XX,南至XX,北至XX,共计XX株。树木属于该村民本人所有,林地不在公益林区内,四至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委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可以授权林业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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