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政策都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办理,一般来讲,是由所有权人负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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