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不管是全日制的用工合同还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比如说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是不一样的。如果发生了用工合同纠纷的话可以先协商解决,不行再走法律途径。
一、关于劳动纠纷应该向哪里投诉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投诉未果,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二、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从以上四种渠道上看,最经济的是协商和调解,但成功率低。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可以强制执行。从法律效力上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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