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首先应当由股东会通过特别表决作出分立的决议,并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原来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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