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可以办电话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七条,个人办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可以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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