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分为婚前和婚后两种,婚前为女方个人赠与,婚后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通常支持。有约定的归属依约定确认。在登记结婚之前陪送的嫁妆应该认定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而婚後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约定的话,可以依约定确认权利归属。如果彩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一般会支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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