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高职高专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批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决定于20xx年7月6日至8月28日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类专业骨干教师国内企业顶岗培训。现邀请各相关职业院校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项目培训主要由以下几个内容构成:
1.宠物养护及疫病防控的职业素质培训
2.宠物常见疾病的诊疗技术、宠物美容技术培训,常用仪器的使用。
3.顶岗实习培训,包含宠物医院实务、宠物医院岗位规范、常见病例的`诊疗等技能操作培训。
4.特色培训,包括新技术(方法)现场操作、岗位竞技与现场讨论交流。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顶岗实习,使培训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
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加深专业认知、创新教学方式、掌握并巩固宠物疾病防控、美容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对新设备、新技术的认知与应用能力,为受训教师开展相关理论教学和技能指导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6日至8月28日
培训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艾贝尔等宠物医院。 四、培训方式
本项目以任务为导向,以项目教学的形式,通过专家报告、实践操作、总结考核、企业顶岗实训等形式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目标。
五、培训进度和学时安排
六、培训对象
全国高职院校宠物疾病诊疗技术、宠物美容等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
七、培训考核及发证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教育部人事司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合颁发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研修班培训证书”。
八、培训费用
1.江苏省省内院校的教师,免交培训费和食宿费,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行承担。培训结束后,由培训院校向教育管理部门申报央财和省财补贴。
2.江苏省省外院校的教师,需预交培训费10000元/人,食宿费5600元/人,共计15600元,省外学员请提前汇款或自带费用。
培训费用提前转账或报到时现金缴费,刷卡均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句容市财政局 账户: 开 户 行: 句容市工行城中支行营业部 行 号:
九、报名方式
1.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30日前需登录国家级培训项目网络管理平台(.cn,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专栏链接),网上注册报名本次培训班,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学员帮助文档”(可在“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下“国培通知”栏中点击“各身份用户帮助文件”下载)要求进行。
2.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推荐表》(附件),并由所在院校人事处盖章,于报到时递交,另将电子版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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