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遏制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子弟中学、职业中学、移民初中、新城初中、新建小学、七一小学、黄河路小学,与校方负责人、老师及学生就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在校学生驾乘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宣传。
近年来,共享单车作为新兴事物正被越来越多市民朋友所接受。但一些交通乱象也接踵而至,许多未成年人解锁共享单车骑乘上路以及违法载人上路,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甚至还有家长居然把小朋友放自行车框里……这些现象,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活动中,民警告诫同学们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以及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同时结合因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民警还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安全骑自行车、安全走路、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提醒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辆,教育学生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从小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活动后,民警们还向学生们发放了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鼓励大家积极争做一名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动员身边的亲人、朋友走文明路、乘文明车、做文明人,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